1.古代
人类历代的祖先将其所继承的前人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技术设计与制作的经验以及当代科学技术的经验传授给后代,就是科学普及,也是广义的科学教学。可以说,科学普及和科学教学其实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社会功能之一。最初的传承方法就是言传身教,学习者进行模仿与实践。有文字之后,各个时代必然会有书籍将自然科学与技术的经验记载下来。例如,我国先秦时期的《诗经》、西汉元帝时史游所编的《急救篇》、梁武帝时周兴嗣所著《千字文》、在宋代王应麟的《三字经》《小学绀珠》以及近代专门用于向儿童传授综合性知识的《家塾蒙求》《幼学琼林》等等面向少年儿童的学习材料中都有自然科学的常识。
2.近代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化的科学课程设置是从清末开始的。1902年,清政府曾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现代学制体系,又称《壬寅学制》,但未能得到实施。1903年,张之洞奉命入京主持制定新学制,本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制定了《奏定学堂章程》,并于1904年1月由清政府颁布,这一学制又称《癸卯学制》。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正式颁布且在全国普遍实行的学制。该学制分为初等教育(初小5年,高小4年)、中等教育(中学4年)和高等教育三个阶段。初等教育阶段有《格致》,中等教育阶段有《物理》《化学》《博物》等。由于各阶段都有不同程度、不同分量的科学内容的课程,保证了科学教育的延续性。
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民国临时政府大总统,3天后任命蔡元培为教育总长。由于民国与清末的培养目标不同,教育部很快(1912年1月19日)颁布《普通教育暂行之课程标准》,接着(9月)颁布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小学7年,中学4年。初小有《格致》,高小有《理科》,中学有《物理》《化学》《博物》等。
在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原有学制体系面临改革。1922年,北洋政府召开全国学制会议,11月1日颁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即《壬戌学制》。小学6年,中学6年,大学4-6年。小学、初中的科学课程为《自然》课,高中有《物理学》《生物学》《化学》《科学概论》。1923年颁布《新学制中小学课程纲要》,为各学科制订了课程纲要。例如《小学自然(包括自然园艺)课程纲要》《初级中学自然课程纲要》《高级中学公共必修的科学概论课程纲要》等等。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1928年5月21日通过学制纲要,名为《中华民国学校系统案》,即《壬辰学制》,保持1922年学制的基本框架。1929年10月公布了《中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初中生物出现《生理卫生》课程。经过几年试验后,1932年学制和标准都进行了修改。初小设包含自然、社会、卫生内容的《常识》,高小为《自然》,初中高中分科教学。如初中的《植物学》《动物学》《卫生》、高中的《生物学》、《物理》《化学》等。各学科有了更具独立性的标准文件。如《小学自然课程标准》《高级中学生物学课程标准》。1935年3月国民政府教育部组织修订课程标准,于1936年公布修正的初高中课程标准。中学的《卫生》又改为《生理卫生》,新出《小学常识科课程标准》。
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应付急剧变化的形势,国民政府在教育方面颁布了一些战时法令。指出“应抗战与建国之需要,尤其应尽先编辑中小学公民、国文、史地等教科书及乡土教材,以坚定爱国爱乡之观念。”为此,1941年,各学科课程标准又做了第二次修正。如《小学初级常识科课程标准》《小学高级自然科课程标准》《修正初级中学物理课程标准》等等。初中植物学和动物学合并为博物学,颁布《初级中学博物课程标准》。1948 年,教育部公布了第三次修正的中学课程标准,如《修订初级中学博物课程标准》《高年级自然课程标准》《低中年级常识课程标准》等等。
通过资料分析可以看出,近代中国科学课程设置的演变有以下特点:一是学课程是伴随着中国第一个学制而产生的;二是从第一个学制到新中国成立,科学课程一直是中小学生必修课;三是科学的学科名称一直在变化,特别是小学科学科的名称。近代中国科学课程内容有以下特点:一是注意科学知识的系统性;二是关注日常科学,能够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选择内容;三是给学生提供参与科学实践的机会。
3.现代
1949年11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第一次部务会议决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教育方针和任务,研制新的课程标准。1950年,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发布《物理》《化学》的精简纲要,印发草拟的《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初稿》,其中包括《小学暂行规程初稿》和12个学科的暂行标准初稿。1952年颁布中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初小有《常识》高小有《自然》,中学有物理、化学、生物、达尔文学说基础等等。受苏联课程体系的影响,1952年出台的各科课程文件名由课程标准更名为教学大纲。
1955年9月,教育部根据新的形势发布了《关于颁发“小学教学计划”及“关于小学课外活动规定”的命令》,1956年,颁布了各学科教学大纲。初中新增《初级中学实验园地实习教学大纲(草案)》《小学自然教学大纲(草案)》中规定从一年级开始进行系统的自然教学,1~4年级语文设自然专课,结合语文学科学习“生物界自然”,高小有《自然》课。
1958年以后,在“大跃进”的“教育革命”浪潮冲击下,由于教育权限的下放,全国各地自编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如编写《农业常识》作为小学《自然》的补充教材,1956年的大纲失去了指导意义。1960年,受大跃进思想影响,曾经编写十年制教科书。1961年,中央文教小组认为,教育需要放慢步子,进行调整。接着由教育部组织人员起草中小学工作条例。1963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教育部责成人教社代教育部起草全日制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草案)初稿。
1976年,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结束。文化大革命时期,各省市中小学学制不一样,有些是九年制,有些是十年制。为扭转教育工作的混乱局面,邓小平同志对中小学教育工作作出多项指示。教育部制订了《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1978年,各学科全日制十年制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出台。小学4-5年级设《自然常识》,中学有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卫生等课程。
20世纪80年代,以空间技术、生物科学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为代表的先进科学技术以空前速度发展,自然科学知识在短时期内激增,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知识爆炸”。教育理论界的研究也开始活跃,引发对课程设置的变革,1980s,教育部颁发了一系列调整教学计划的文件,中小学又调整到12年的教学时间,与之相适应,1986年颁布各科新修订的教学大纲。
1986年4月,第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义务教育法,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小学1-6年级都设《自然》课,初中设《物理》《化学》《生物学》。之后教育部组织修订小学初中教学大纲,并于1988年颁布。如《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自然教学大纲(初审稿)》。1992年,又对义务教育各学科大纲进行了修订。在20世纪的最后十年,小学阶段的科学教育改革十分活跃,各地编写出一些实验教材,有的教材叫作《现代科技》,有的叫作《生活与科技》。
为了迎接21世纪的各种挑战,教育部加大中小学课程的改革力度,各学科研发新的课程标准。2001年各学科课程标准出台,但是遗憾的是,小学的科学又退回到一年级起始。2010年,各学科颁布了进过修订的课程标准,但是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由于没有回复一年级起始,修订稿没有出台。2017年2月《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终于得以颁布,教学也回到了一年级起始。
通过资料分析,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都有着时代的烙印。随着科技的飞跃和教育理论的科学化发展,科学课程体系更加完善,在课程内容无法容纳大量积累的科学知识时,培养科学素养成为科学教育的总目标,科学探究式教学受到推崇。(文章内容来源于2017年12月1日第一届“科普教育与创作论坛”。作者系张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