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科普政策为研究对象,根据政策目标、内容和主体等要素进行阶段性划分,总结我国科普政策体系发展的特征。研究发现,科普政策目标各有侧重,聚焦不同的对象、内容和领域,推动了国家科普事业的发展。在科普政策的推动和影响下,科普工作也体现出鲜明的历史特征,从以宣传知识为主的普及工作转向了以素质提升为目标的综合性工作。
[关键词]科普;科普政策;科学素质
科普政策是国家为实现一定时期的科学技术普及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和策略原则,是各类与科普相关的法律、条例、意见、纲要、规划、方案和通知等的总和。科普政策明确了科普工作的方向,同时协调和保障科普事业朝着一定目标有序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根据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公众需求,制定了一系列科普政策。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科普政策的发展历程和实践,从政策发布数量上来看,经历了新中国初期少量科普政策出台,再到改革开放后科普政策数量逐步增长,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颁布以来科普政策数量激增的不同发展阶段。从政策目标来看,其总体目标始终是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与需求,而不同阶段科普政策的具体目标经历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科学知识普及,到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的特点。目前,对于我国科普政策的研究相对较少,除了针对某一特定政策的分析外,研究主要集中在从文献计量学角度对政策的演变和特点进行分析,包括对新中国科普政策70年的分析,对近年来特定阶段的科普政策文本的分析等。本文以科普政策的目标演变为切入点,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科普政策发展的历程和特点,分析不同阶段科普政策的重点和演变趋势。
1.科学知识普及:新中国成立后的科普政策(1949—1977年)
新中国成立前,科普在中国人民救亡图存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五四运动举起了科学的旗帜,中国共产党人秉持科学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在中国社会掀起了倡导和普及科学的浪潮。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早期科普工作有序开展,主要是面向群众普及科学知识,尤其是注重做好卫生防疫和宣传。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人口文盲率超过80%,大力发展自然科学,面向群众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对于提升国民综合素质至关重要。
1.1 围绕社会主义建设出台科普政策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第43条规定:“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的建设。奖励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共同纲领》强调发展科学服务经济建设和普及科学知识的宗旨,随后,一些科普工作机构的设立也为新中国后系统开展科普工作和颁布科普政策奠定了基础。1949年11月设立的科学普及局提出科普要为生产建设服务。1950年8月,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上成立了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以下简称全国科联)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以下简称全国科普)。全国科普的任务是组织会员进行自然科学宣传,其宗旨是“普及自然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科学技术水平”。1951年6月,全国科联、全国科普发出《关于科技界把科学技术知识为国防服务的号召》,强调了科技工作要服务国家的国防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建立相对完整的科研组织体系,也形成了中国科学院、全国科联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共同组成的科技领导体制,科技领域的相关工作以适应国家经济、国防和文化建设任务为主。1953年4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对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工作领导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个中央级别的科普专门政策,对此后科普政策的颁布产生了重要影响,进一步推动了面向全社会的普及科学知识工作,与《共同纲领》一起成为各项科普政策的重要参照。《指示》明确提出科普工作要“配合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各地相继成立的科普协会依次开展科普工作,如梁希在1954年6月内蒙古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筹委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科普工作的主要内容“必须以宣传社会主义工业化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为重点”“与农、牧、林及其他经济建设有关的科学也应相当注意”,表明科普政策的目标是服务于国家的社会主义生产建设。《指示》颁布后,各部门制定了一些相关的科普政策。例如,1956年,全国科普与全国总工会、解放军总政治部、林业部、团中央等9个单位分别发出12个通知。
1.2 科学知识普及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科普政策的核心目标
《指示》中明确强调了科学知识宣传这一核心目标,指出:“科学知识的宣传,不但对人民群众形成唯物主义世界观和破除迷信保守思想有其重要作用,而且在今后国家大规模建设时期,劳动人民学习科学技术的要求将日益增长,群众性的科学普及工作必将有更大的发展。”同时指出,在科普宣传内容方面,“不但要注意结合中心任务和生产实际来宣传科学技术知识,而且还要注意宣传一般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指示》颁布之后的科普政策继续聚焦普及科学技术知识这一政策目标,例如1958年的《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一九五八——一九六二年工作发展纲要草案》提出,到1962年底,要做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广泛的科学普及的宣传网,经常进行科学技术宣传”。1955年3月全国科普与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通知》,以及1956年5月文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全国科普发布的《关于充分利用科学教育影片和幻灯片以加强科学技术宣传工作的联合通知》中,继续强调在各行业领域加强科学知识内容的宣传。
1.3 科普政策服务对象相对单一
科普政策中明确的科普对象相对单一,主要是工人和农民。《指示》在阐释全国科普的方针任务时指出,“根据科学技术工作者目前的分布情况,目前着重在大中城市开展工作,以工人和干部为主要对象”,而“对农民及一般市民的宣传,则主要通过文化馆站、地方报纸以及政府的卫生机关、农业技术机关等进行”。1954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全国科普共同发布《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宣传工作的联合指示》,指出要“丰富工人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他们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加强工会组织和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在科学技术宣传工作上的亲密合作”,反映出推动科普与经济生产结合,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有效措施。1956年1月,《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明确规定了要扫除文盲,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文化水平。随后,全国科普确定今后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根据该草案向农民宣传农业知识和其他科学知识,与农业部联合出台了相应的开展农村科学技术宣传工作的通知。地方政策也体现了这一特点,1957年5月,陕西省农业厅、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科学技术宣传工作的通知》,指出农村科普工作要以农村干部、青年农民为主要对象,兼顾老年农民,在内容上以生产技术知识、卫生知识和一般科学知识为主,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小型多样,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
新中国成立后的10年里我国科普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颁布了上文提到的数项有影响力的科普政策。1958年9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全国科联和全国科普合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其任务之一就是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中国科协制定了《1959年全国科协工作规划要点(草案)》,提出科普要“紧密结合工农业生产”,自1958年后,除了中国科协围绕科普任务制定的工作规划和要点外,至20世纪70年代末的将近20年里,我国科普政策的制定和颁布基本处于停滞阶段。这一时期,开展群众性的科学技术活动是科普工作的主要内容,实际工作中也侧重对实用技术知识的普及。在科普政策的目标和对象方面,服务国家工农业建设仍为政策的主要目标,1961年4月,中国科协制定了《关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几点意见(草案)》《关于为工业生产服务的意见(草案)》,针对农业和工业生产,分别提出了“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培训科学技术骨干”“协助厂矿、企业积极培养科学技术队伍,广泛普及科学知识”的任务,结合工作生产实际开展活动。
2.普及科学知识的目标逐步深化:改革开放初期的科普政策(1978—1993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颁布的一系列科普政策,推动了我国科普事业的发展。20世纪八九十年代,虽然整体上科普政策数量少且发布主体和服务对象相对单一,但科普政策的内容逐渐丰富,与“科教兴国”战略相融合、以深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标的科普政策开始成为当时的重点。
2.1 普及科学知识的政策目标的日渐深化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科普工作虽处于艰难探索中,但在中国科协、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等科技领域相关部门的推动下并未完全停滞。这一时期的科普政策延续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服务工农业生产、普及科学知识这一核心目标,到改革开放初期,科普工作的重点同样围绕服务经济社会生产、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展开。1978年后,国家频频出台各项科技政策,为科普政策的深化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科普被明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并拓展到其他工作领域,进一步提升了科普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拓展了科普政策的外延,也丰富了当时的科普实践。
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在北京召开,周培源代表中国科协发言强调了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改革开放后科普工作的繁荣发展揭开了序幕。同年10月,国家发布《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科学技术的工作任务,其中强调要“大力支援群众性的科学种田和技术革新活动,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要求“利用讲演、广播、电视、电影、展览、书刊等各种手段,加强城乡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工作”。1982年《宪法》第20条明确提出:“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将科普写入《宪法》,肯定了科普对国家科学事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对于进一步深化普及科学知识的政策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2.2 科普政策内容服务于国家战略
改革开放后,我国科普政策的制定与颁布从停滞走向复苏,虽然整体上科普相关政策的数量依然不多,且科普政策的发布主体仍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协为主,但是此后国家层面的规划战略开始突出和强调科学普及的重要性。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决议中提出:“要特别重视对青少年的科学普及教育,培养他们爱科学、学科学。”199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指出要“大力进行科学普及和适用科技的示范推广”。这一时期,针对科普工作还颁布了一些专门的政策,如1986年国家民委、中国科协印发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工作的意见》。
2.3 科普政策边界和对象延伸拓展
这一时期的科普政策在形式上也不再局限于专门政策,其他工作领域的政策文件中也开始涉及科普的内容,科普政策的领域和边界不断扩展和延伸。例如,1979年颁布的《省、市、自治区博物馆工作条例》第13条明确了科普是博物馆的工作内容,“根据博物馆的性质和陈列的内容,举办讲座,配合学校教学,编写宣传材料和组织流动展览等,加强科学普及工作”。1979年颁布的《邮电科学研究机械工作试行条例》提出要“积极支持参加科学普及活动”。1982年颁布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提出“各城市要加强园林绿化的科学普及和宣传工作”。科普工作的对象已经从新中国初期以干部、工人和农民为主转向了全体公众,强调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普工作。(文章选摘自《科普研究》,作者系王丽慧,中国科普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普政策、科普能力评估。王挺为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