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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调研报告社情民意提案】宁夏建设新型养老社区的建议
新闻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7-05     阅读次数:    


一、宁夏老年化状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宁夏是全国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省份之一从人口年龄结构看,直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宁夏一直呈现出典型的年轻型社会特征。之后,开始向成年型社会过渡。根据现有资料推测,可大体判断约在2012年,宁夏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开始由成年型社会跨入老年型社会。

、目前养老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9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短短几年,国家密集出台了涵盖养老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标准、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等60多项政策性文件,并提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会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但是,这一养老服务体系在宁夏尚未有效实现。宁夏养老存在的突出问题

1、居家养老随着家庭人口子女少、老人多的结构变化和老年人和年轻人均不愿同居一处的观念变化,都使居家养老变得越来越困难,这是政府和社会关注养老问题的直接和根本原因。

2、宁夏的社区养老绝大多数实际处于日间照料层次,即提供“三助”、“两托”、“两咨询”层次,也就是助餐、助理、助医,日托或全托,以及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存在养老功能不全、服务能力不强、投资回报率低、持续发展难度大、政府压力沉重等。尤其是“病房式”的居住条件和单一的“银发世界”环境,是其根本缺陷。

3、机构养老由于居住集中,一般能为老人提供起居饮食、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文体娱乐等综合性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投资大、盈利困难;入住者需付出高昂的成本;多人同居一室带来诸多不便,各种纠纷繁多;服务人员培训难度大等。

4、医养结合是世界各国养老模式中共同的特征。但在宁夏,才刚刚起步,好一点的,也主要存在于依托社区医院进行基础诊疗和与医院建立急症救助通道的层次。

5、居家、社区、机构、医疗等相关主体处于各自为战的隔离状态,缺乏内在共融性的外在联系。

三、探索“居家+机构+社区”深度融合的新型养老模式

1、建立新型养老社区:全龄段社区

养老社区在房屋、通道、基础设施等硬件方面进行适老性建设、在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等软件方面也进行全面建设,以满足老年群体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学习教育、体育锻炼、文化娱乐等多层次的需要。

新型养老社区应当是以老年人为基础、适应各个年龄人群居住的全龄化、多元化区域。这种新型养老社区,一方面体现了“养老”的本质,一方面适应了与居家养老(本质是体现亲人对老人的关照)的密切结合,营造各类人群(老人、服务人员、家人、他人)相互往来的人性化公共环境或真实的社会氛围。

2、建设新型居家养老环境:适老性独立居所

第一,建设老人住所,使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等相关设施一应俱全,独立空间具有“家”的真正内涵。第二,房屋设计建设,必须完全按照适老性标准进行。第三,每个老人的家又与公共通道相联。第四,建设公共聚会场所和其他老人活动场所。这种“家”的环境,一来可避免多人同居一室给老人带来的诸多不便甚至矛盾,二来便于家人探视看望甚至照料陪伴,三来又便于机构对老人进行各种服务以及老人之间交往交流。

3、养老小区房屋产权:以售为主,售租结合

出售养老社区房屋应成为主要方式。符合传统观念。有现实市场需求。宁夏有人对银川300位老人发放问卷调查表,对购买养老房产有强烈欲望占比达78.26%,只有16.21%的老人选择租用养老房。③有利于投资者快速收回投资。能使楼盘投资者在较短时期内收回资金④有利于解决至少两代人的养老问题。养老房产可以继承,而入住者已60多岁以上,一处养老房至少可解决两代人的养老问题。⑤有利于各方养老主体的有机结合。这种模式老人居家养老的同时,享受到机构养老和社区提供的专业化养老服务。

采取出售产权的养老房屋,应注意以下问题:① 房屋面积和售价。一是房屋建筑面积50-80m平米之间,户型除厨卫之外,一般为一室一厅或二室一厅。根据宁夏居民收入和养老水平,房屋售价区投资者或经营管理单位拥有5%-10%的产权。老人购买的房屋可以自住,也可以继承、出售、出租,保证社区养老住房用途的纯粹性和便于经营者统一管理。 ②购置养老房产的方式。一是政府对机构给予一定补贴,采取优惠方式鼓励老年人购买。二是在市场价基础上,政府给予购房者一定补助支持购买。三是鼓励老人将原有住房与养老住房进行置换,政府或机构给予适当优惠。

出租养老社区房屋为次要方式。采取租住方式的,必须充分考虑宁夏城镇居民退休金平均水平,合理确定租金价格

4、建立新型养老机构:经营管理一体化

房地产商同时变为养老服务提供者,保证整个养老社区管理、经营一体化。即使有两个主体(即房地产主体和养老服务主体),也必须建立联合管理经营机构和相应的体制机制,以保证养老社区经营管理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5、加大新型养老社区建设投入: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努力

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如建设新型养老小区所涉及的土地政策、税收政策、规费政策、信贷政策等方面提供应有便利给予适当减免。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通过提高财政建设资金用于养老事业投资比例、各级财政设立专项养老设施建设资金、发行政府债券、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借助PPP项目建设以及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和金融支持等方式,最大限度增加政府可用资金量,通过投资、合作、补贴、贴息、收购等方式,加强对新型养老小区建设,并以此引导企业、社会、个人为此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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