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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作为一种传播研究视角 ——基于“独乡”20年田野资料的讨论(一)
新闻来源:宁夏科普作家协会     作者:郭建斌、王亮     发表时间:2022-11-14     阅读次数:    


内容提要

对既往关于“家”的相关研究进行系统梳理,论文把“家”的含义具体区分为五个方面:社会基本单元、亲人的集合、“家屋”、“地方”、“心安之所”。在既往传播研究的相关研究中,主要是从实体意义上的家来入手进行讨论的。作者认为,作为“心安之所”的精神意义上的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规避彼得斯所说的“交流的无奈”,由此使得以“家”作为一种研究视角能够为传播研究带来新的“问题空间”。在理论阐述的基础上,论文结合“独乡”近20年来“家”的变迁的经验材料进行说明,进而对“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现实问题进行了反思。

关键词“家” 传播研究 视角 “独乡”

正文

缘起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要旨,这是21世纪以来第十八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这与自2014年以来实施的“美丽乡村”建设共同成为了当下中国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最为重要的政策保障。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美丽乡村”建设,不仅是经济上的发展,人居环境的变化,更为重要的是一种“家园”的营造。从理论层面上来讲,这可以说是对“现代化是一个‘离家出走’的过程”的一种“回归”,同时也具有“归家之旅”的意味。从现实层面来看,“家园”的营造也是进一步巩固扶贫攻坚成果,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与农业现代化的最终目标。

本文所说的“独乡”,具体是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独龙江乡,是中国56个民族之一的独龙族最大的聚居地,同时这曾也是云南乃至全国的深度贫困地区。最近20多年来,尤其是自2010年该地实施“整乡推进、整族帮扶”的扶贫攻坚以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生活方式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于2018年底脱贫。独龙江独龙族的发展,也直接得到了习近平的关注,几次为独龙江、独龙族的发展做出批示。尤其是在2019年独龙江脱贫之后,习近平在给独龙族干部群众的回信中这样写道:“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独龙江未来的发展,正在朝着这“更好的日子”迈进。所谓“更好的日子”,一言以蔽之,也正是“家”的建设。

本文作者之一自1994年第一次到“独乡”调查,至今去过10余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见证”了“独乡”过去二十余年来的发展变化。2001年10月至2002年4月本文作者之一在“独乡”封山期间在里面进行了为期半年的田野调查,因此本文后面关于“家”的资料,时间起点是2001年,至今整好20年。在这20年里,本文作者之一曾就“独乡”狭义的传播问题(如电视)进行过讨论,然而随着对“传播”含义的理解视野不断地拓展,尤其是当希望把“家”作为一种传播研究视角进行讨论时,此前在“独乡”调查时所获得的那些田野调查资料,再度进入我们的视野。过去20年“独乡”的“巨变”,使得无论是实体意义上的“家”(包括物和人),还是精神意义上的“家”,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本文作者之一和远在“独乡”的房东家人一起也亲历了“家”的变迁。这样一些与“家”有关的变化,从传播研究的视角去讨论,或许会有一些新的启发。

基于以上说明,本文将围绕以下问题来展开讨论:何谓“家”?它与既往相关研究中的相关概念在含义上有何差别?作为研究对象的“家”与作为研究视角(或方法)的“家”又有怎样的区别?对于传播研究而言,“家”何以成为一种研究视角?具有怎样的理论意义?“家”又如何成为传播研究的视角?对于最后三个问题,本文还将结合“独乡”的田野资料进行说明。在我们看来,这既是未来“乡村传播”研究的一种有益视角,也是传播研究对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的一种理论上回答。即使超越乡村,这样的一种研究视角或许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家”的含义

前所述,本文对于“家”的理解,包括实体意义上的“家”和精神意义上的“家”两个层面。做如此区分,并非是说“心”、“物”二者是截然对立的,也并非是要回到心-物“二元论”的老路,而是想表明在既往关于“家”的研究中,更多地是从实体意义的层面上来进行的,对于精神意义层面的关注不够。还有,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区分可以和传播研究中的某些理论问题实现较好地对接。对于后者,本文将在文章的下一个部分做详细说明,在这一部分里,我们将结合既往相关研究,对本文所说的“家”的含义做出较为明确地限定。

在既往的研究中,围绕“家”进行过各种各样的讨论,正如有论者所总结的:

家庭(family)和家户(household)是人口学和亲属制度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经济人类学把家户当作生产和消费的基本单位;文化生态学把家屋当作对环境的适应;建筑学关注家屋的物质要素,涉及环境、资源、建筑技术、空间组织、象征意义和建筑审美……人类学家对家屋的研究,最初也是碎片化的,但其中一些著作已经有了整体的视角。

在以上总结中提到了三个与“家”相关的概念,分别是“家庭”、“家户”和“家屋”,这也是既往关于“家”的研究的三个关键概念。接下来,我们将对“家”与这三个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做进一步辨析,逐步明确本文所说的“家”的含义。

“家庭”(family)是社会学研究中十分重要的概念,在社会学中,甚至也有“家庭社会学”这样一个分支学科。正如列维-斯特劳斯(Lévi-Strauss, C.)所说:“没有家庭就没有社会。但是,如果先没有社会,也没有家庭。”本文所说的“家”与“家庭”有着较大区别,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中国人最基本的生活单位是‘家’,它并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社会学中所说的family。”因此,费孝通先生在《江村经济》中,用chia(中国“家”字的罗马拼音)来指代这个基本生活单位。在文章中,费孝通先生并未对中国文化中“家”的含义做出更为具体的说明。作为社会学研究中的“家庭”概念,狭义地讲,“家庭就是直接由亲属关系联结起来的一群人,其成年负责照料孩子”。同时,吉登斯等也对以核心家庭为主导的家庭模式报以某种警惕,认为用“家庭类型”families)的表述更能体现家庭形式的多样性。关于中国家庭结构方面的变化,有学者也进行过很多的讨论,此处不再赘述。

或许正是因为家庭在社会学研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在社会学研究方法中,“家庭”也成为了一种特定的分析单位。虽然作为分析单位的表述是“群体”,但是在研究实践中,较为普遍使用的却是家庭。如“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较之贫困家庭的孩子有更多地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家户”(household)则主要是政治学、经济学中所使用的概念。正如有论者对其所做的界定:“家户或简称为户,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对家庭及其成员实施管理的产物,以民众相对独立的居住和生活单位为基础而形成。”徐勇对中国农村和俄国、印度农村进行比较后这样写道:“在东方国家的本源型传统中,不同于俄国和印度的村社制,中国是家户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独特的中国农村发展道路。”进而,其又这样讲道:“如果将家户、村落和国家分为三个层次的组织形态,中国的家户和国家是最强大的组织形态,村落群体则相对较弱。”如果说“家庭”更加强调其成员之间的关系,“家户”则更加强调其在一个更大的社会中的结构性意义。借用徐勇的解释,中国的家户和国家是最强大的组织形态,这就更加有助于理解中国社会中的“家-国”同构。在中文词汇中,“国家”这样的表述,也是“家”与“国”同构的具体体现。同时,中国家户制度悠久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形成文化上的“家-国”同构的重要的制度基础。正如有流行歌唱道:“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虽然本文所说的“家”与“家户”并不相同,但是在结构性意义及其“家-国”同构层面,两者又有相通之处。

“家屋”是“家屋社会”(House-based Society)的简称,它是在人类学亲属制度研究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的理论表达。列维-斯特劳斯在研究了中世纪欧洲的“家”和北美夸扣特人(Kwakiutl)的家以后,认为以世系和婚姻为基础的研究范式无法解释这些社会,转而提出了“家屋社会”的模式。并认为“家屋社会”是“一种处于变动中的、混合的社会形态,介于亲属基础(kin-based)与阶序基础(class-based)的形态之间,同时可见于复杂社会与无文字社会之中”。

此后,有学者对列维-斯特劳斯的“家屋”概念进行了完善、补充,并试图超越,他们认为:“对于家屋更‘完整’的研究将使我们的研究更能聚焦在家屋的建筑、社会及象征意义的关联。”

最近20年来,国内学者也运用“家屋”概念开展过数量不菲的研究,此处不再赘述。

相较于“家庭”和“家户”,“家屋”概念的视角更加开阔,它不仅充分考虑到了既往“家庭”研究中通常被忽略的“物”(如作为居住空间的房屋以及环境)的方面,同时,“家屋”概念也极大地丰富了“家”的含义。但是,“家屋”同样关注的是实体意义上的“家”,虽然其也强调实体意义上的“家”的象征意义。此外,由于近些年来中国社会“城市化”进程及人居环境的变化,很多地方的“家屋”已经消失。

以上是既往在关于“家”的研究中涉及较多的三个概念,除此以外,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人文主义地理学,对于“家”也做过一些十分有启发的讨论。在人文主义地理学研究者的眼里,“家”具有“地方”(place)的意义。正如段义孚在《空间与地方:经验的视角》一书开篇所写道:“没有什么地方能与家相提并论。什么是家?它是老宅、老邻居、故乡或祖国。”此外,地理学研究者也围绕“家”进行过非常多的讨论,有研究者对此进行过综述,此处不再赘述。

上述关于“家”的研究,虽然关注的重点在于实体意义上的“家”,但并非完全没有涉及精神意义上的“家”,在关于“家屋”以及人文主义地理学关于“家”的讨论中,除了关注物,也涉及物所附着的意义,这些意义,大多也属于精神意义上的“家”。但是,在我们看来,对于精神意义上的“家”,其含义还不仅只是这些,还包含更为丰富的含义。

苏轼在《定风波·南海归赠王定国侍人寓娘》中所写的“此心安处是吾乡”,此处所说的“乡”,主要是“家乡”、“故乡”的含义。虽然“家乡”、“故乡”的范围比“家”要广,但是某个地方成为“家乡”或“故乡”,是因为那里是曾经的“家”。或许正因如此,此诗句后来也演变为另一种表述——“此心安处是吾家”。以上表述,表明“家”还有另一层抽象意义,即“心安之所”。这正是本文所说的精神意义上的“家”所希望表达的主要含义。在这一点上,本文对于精神意义上的“家”的理解与20世纪70年代人文地理学家对“家”的理解有些类似,(它)“总是与理想空间、私密、亲密和舒适等相关,家是一个温暖、愉悦和安全的场所”。虽然这样一种“天堂式”的观念此后受到了批判。但是对于现实中与“家”有关的种种批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恰恰是对于上述“天堂式”的“家”的渴望。

基于以上说明,我们对本文所说的“家”做出如下界定:“家”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家”是人栖息的场所,同时也是一个“心安之所”。

上述界定,具体含义又可以分解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家”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这里主要强调的是“家”的社会结构意义,与“家户”意思较为接近。

第二,“家”是亲人的集合。这主要是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角度来讲的,与“家庭”的意思较为接近,同时,也可以延伸到“家族”等概念。这里所说的“亲人”,以血缘关系为主,也包括其他可能的“亲密”关系。

第三,“家”是房屋。这主要是从“物”的意义上来讲的,但不仅仅是“物”的意义,还涉及人与物的关系,与“家屋”的意思较为接近,但也不仅限于此。

第四,“家”是某个“地方”。这主要是从人文主义地理学的意义上来讲的,虽然其也具有地理空间结构的意义,但不仅仅只是结构的意义,更为重要的是人对地理空间结构上某个(些)地点的心理感知。这种心理感知,又与前面所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直接相关,是上述关系在地理空间结构上的意义。

第五,“家”是“心安之所”。这是本文所讨论的精神意义上的“家”主要想表达的意思,它主要体现为一种心理层面的意义。这样的心理可以与某些实体意义上的“家”有关联,但也可能超越实体意义上的“家”。这样一种“家”的含义,是既往研究中较少涉及的,但是,正是这一点,成为本文的论题——“家”作为一种传播研究视角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极大地拓展了本文论题的“问题空间”。这方面问题,我们将在下一部分再做详细说明,此处想就另一个相关的小问题稍稍做一点说明。

近年来,“以**为方法”的表述似乎成为了学界的一种流行方式,如沟口雄三的《作为方法的中国》,项飙、吴琦的《把自己作为方法——与项飙对话》等,这样的表述,与本文所说的“研究视角”的表述在思路上是基本一致的。以上表述中所说的“方法”,其实是一个方法论问题,而不是一种具体的操作方法。正是基于此,那些曾经作为研究对象,因其对所进行的研究同时也具有方法论意义,所以才被冠以“以**作为方法”的表述。

肖瑛也使用了类似的表述,尝试以“家”作为方法,对建构中国社会理论进行讨论。他这样写道:“从‘家’出发构建中国社会理论,不仅要将‘家’当作实体,更要将其作为‘方法’。”在这一点上,与本文把“家”作为一种传播研究的视角的思路也是一致的。既然如此,把“家”作为一种传播研究视角是否又能给传播研究带来某种新的启发呢?(本文选摘自《新闻与传播研究》2021年第11期作者系郭建斌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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