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给个体健康及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威胁,科学应对是规避风险的必要举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有关新冠病毒的科学信息不仅是社会层面开展疫情防控行动的依据,也是个体层面进行日常防护的直接参考,因而多元主体参与到有关新冠病毒的科学传播实践中。结合病毒溯源、结构、传播途径、日常防护、疫苗及特效药六个典型的科学议题,考察了新媒体环境下,包括政府部门、科学共同体、官方权威媒体及自媒体、公众的科学传播实践及互动特点。研究发现,政府部门在科学传播中占据核心位置,科学传播是其进行社会治理的有力辅助,而科学共同体作为核心科学信息来源,其对于科研成果的发布和阐释也主要服务于政府部门。官方主流媒体主要在凝聚共识方面发挥作用;自媒体一方面能够从形式或更加细分的话题进行内容补充,另一方面也可能挑起争论。而作为信息传播、接收的终端,公众在整个科学传播过程中是科学对话的有限参与者。
关键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病毒;科学传播;多元主体;参与模式
一、研究缘起
2019年末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其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传播范围广,对全人类的生命健康造成巨大威胁,相应地,全球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亦因此遭遇诸多阻碍,疫情防控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紧急课题。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疾病远非一个医学或流行病学问题,而是涉及到重大公共危机应对的社会综合治理问题,因为政府如何制定政策、传播信息,公众在情绪、行为等方面如何反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疫情的发展。而面对新冠肺炎这一新型、突发的传染性疾病,只有依据科学研究结果制定的防控措施才能保证效力,同时,普及防护规则背后的科学原理更是说服社会成员自愿接受必要行动约束的前提,这一现实背景进一步凸显了科学传播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新媒体环境下,科学传播实践相较于以往发生诸多改变,更为多元的主体利用各类新媒体技术参与到科学传播过程中,使得科学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传播形式更加多样,这在新冠疫情期间有更加充分的体现。由于防控新冠疫情的主要方式是尽可能切断人与人之间的物理接触(尤其是在疫苗、药物及其他治疗方式尚不明确的疫情初期),因此使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媒体渠道收发信息成为必要,且相较于以往研究中已被广泛讨论的科学传播主体———科学家、媒介和公众,新冠疫情期间,尤其是在中国语境下,以卫健委为代表的政府部门的科学传播行为作用凸显,甚至超过其他传播主体。根据疫情发生后的具体实践,新媒体环境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科学传播活动一方面尽可能地促进了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思维的广泛传播,如有研究证实人们会通过了解在线健康信息保护自己和家人免受病毒威胁;但另一方面,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其中混杂的大量虚假信息(如预防和治疗新冠肺炎的错误方法)也会对人类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加之科学谣言、信息滞后或错位导致社会信任缺失等现象的出现,这让我们意识到进一步审视多元传播主体传播实践的必要。
具体来说,本研究将考察新冠疫情语境下,参与科学传播的主体有哪些,他们分别开展了何种科学传播实践,在科学信息流动过程中客观上扮演了何种角色,疫情期间客观形成的多元主体参与下的科学传播模式存在哪些问题,为后续构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更为高效的科学传播模式提供启发。
二、文献综述
(一) 科学传播的概念及主要模型
20世纪30年代,贝尔纳提出科学传播(scientificcommunication)的概念,认为其不仅包括科学家之间的交流,还包括与公众的交流。许多学者认同这种将传播视作交流的观点,将科学传播看作人类传播的一个类型,只不过限定在与科学有关的范围之内。有学者对这一过程的传播主体、传播信息、传播方式进行了更为详细的界定,认为科学传播是科学信息生产者(科学共同体、科学爱好者、科普作家)、媒体、政府和普通公众等通过一定的方法和平台,对包括科学内容、方法、思想,以及科学对社会的影响在内的科学信息进行双向和多向交流的过程。
在研究开始前对相关概念进行辨析是十分必要的。科学普及(sciencepopularization)、公众理解科学(publicunderstandingofscience,简称PUS)、科学传播是被以往研究者经常在形式或意义上混淆的三个概念,此外还有一些研究内容实质上是科技传播(scienceandtechnologycommunication)。刘兵等对前三个联系紧密的概念进行梳理后认为三者并非如以往学者所言分别代表科学传播事业顺次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或三个传播层次,而是侧重有所不同:科学普及作为一种实践活动,侧重于传播科学内容(传播什么);公众理解科学强调科学与公众的关系,其本质是思考为什么传播;而科学传播作为一种更具学理性和批判性的思考,强调的是传播过程和传播机制,包括对传播主体、内容、媒介、对象、效果的分析。王炎龙等将其定义为“为了实现特定目的、借由一定途径、在不同群体间进行的与科学相关的信息交流与传递活动”。可见,科学传播是包含了传统科普和公众理解科学以及这二者之外内容的更广泛的概念。也有学者认为此三者具有不同立场,传统科普带有明显的政府立场,其目标是通过提高公民科学素养和劳动技能最终提升综合国力。在我国,中国科协作为贯彻落实科普工作的准政府组织,是国家意志的具体实施者,后来极速发展的大众传媒成为科技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公众理解科学站在科学共同体的立场,认为公众对科学了解越多,就越会与专家意见一致;而科学传播的预期受益者则应是全体公民。此外,另一相关概念即科技传播主要关注的是传播手段和传播效率,本质上与传统科普的传播理念没有差别。在各类新媒体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这一概念所强调的传播手段和策略运用也是我们考察疫情期间科学信息传播的重要面向之一。
从科学传播的典型模型来看,根据中国国情提出的“中心广播模型”与传统科普联系紧密,描述的是“以传播者为中心向公众进行启蒙、教育和引导,公众对科学的信赖、对政府的信任和听从是前提条件”。公众理解科学是杜兰特(JohnDurant)提出的“缺失模型”(deficitmodel)的体现,其基本观点是缺乏科学知识的公众越了解科学技术,就越会支持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政策,因而要促进公众理解科学。这一模型隐含了科学知识是至高无上和绝对正确的假设,这也是该模型后来被诟病的主要原因。而具有反思精神的科学传播概念则体现了公众参与模型或民主模型(democraticmodel)的理念,强调公众能够参与科学问题的平等讨论并共同参与科学决策过程以实现有效的科学传播。
通过以上对前人关于科学传播的不同表述及主要的科学传播模型理念的辨析可以看出,在科学知识的流动过程中,科学传播的主体在科学知识传播网络中占据不同位置,承担不同的传播角色,是该领域关注的核心,这些科学传播模型实际上也是不同主体的传播实践及其互动关系的体现。因此,在本研究关注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也将主要对不同的科学传播主体的实践进行考察。
(二) 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科学传播主体
随着科学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日益紧密,科学传播的“行动者”也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作为形塑整个社会理解特定科学议题的直接因素,不同传播主体的科学传播实践受到研究者广泛关注。
以本研究关注的新冠疫情为例,作为科学知识的直接来源以及最受信任的科学信息发布群体,科学家是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包括对其意向与行动的讨论。有研究发现,相较于以往SARS等疫情,新冠疫情期间科学共同体在社交媒体中表现出更高的对话欲望与参与冲动,而实证数据进一步阐明,这是因为科学家自身的道义准则和科学共同体的社会责任感得到显著放大,从而对其科普意愿造成影响。具体行动方面,有研究结合科学共同体的新媒体技术使用,总结归纳了科学共同体利用新媒体技术如短视频进行科普传播的通用策略,并提出提升传播效果的建议。更进一步地,在具体传播实践的基础上,有研究者从知识与权力关系层面分析科学共同体在社交媒体中与公众、媒体的话语互动和权力博弈的模式,并提出科学话语秩序的重建路径。
同样,科学传播的另一主体———媒体的科普行动也被研究者从多角度进行评价,认为主流媒体在疫情中的科学传播实践作用关键,但还要进一步从倡导科学思想和精神、弥合不同公众间的信息鸿沟、及时传递科学信息、扩大优质科普产品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作用;自媒体方面则肯定其与主流官方媒体合作从而发挥了辅助官方信息在公众间快速扩散和开放参与的作用。同时久被诟病的自媒体传播乱象在疫情期间的科学传播中依然存在,如创作团队中缺少专业人士的非科学类自媒体,其对网络信息进行梳理加工后的信息传播不仅容易造成错误信息泛滥,甚或因科学依据不充分造成科学性偏差,降低传播内容的可信度。此外,媒体还存在严谨性不够,片面报道科学研究阶段性成果导致前后矛盾、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公众等行为。
关于其他参与主体如政府部门、公众的科学传播实践的研究相对较少。国家卫健委、各地疾控中心等卫生部门不仅通过官方网站、大众媒体等多种方式主动开展科学传播实践,同时其本身也是各类新闻报道中科学可靠的消息来源,是媒体得以进行科学传播的必要条件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仅有个别研究对其简略提及,或只是在建设应急科普工作机制等策略研究中有较多讨论,学理性不强。在公众的科学传播实践方面,结合前文对科学传播与科普行动的概念辨析可以发现,目前可检索到的多数研究采取应急科普的立场,换言之,公众在此视角下是被教育、被动接收科学信息的对象,因而将其看作具有能动性的传播主体进行研究的并不多。虽然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大多数人确实不具备解释各类不确定性科学议题的能力,但也不能因此忽视其利用社交媒体等平台传播科学信息时体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具体地,公众既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转发相关科学信息,也可以通过评论对科普内容进行纠错,参与科学辟谣等。
通过梳理已有研究可以看出,有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科学传播研究多集中在实践思考层面,缺少结合科学传播本身规律的学理探讨;对于科学传播主体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科学家和媒体,对政府部门及公众作用的讨论欠缺;以往研究多聚焦单一主体,如科学家群体,缺少对不同传播主体在具体实践中互动关系的思考。如前文所述,当前客观存在的科学传播模式,以及对特定科学议题的认知,是不同传播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应考察不同主体的传播实践及其互动关系才能更准确地理解特殊情境下的科学传播模式。此外,也有研究从舆论引导的角度提到,应急科普传播主体间的关系混乱是应急科普舆论引导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这进一步说明了厘清多元主体关系的重要性。(文章内容来源于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已略去参考文献,作者系匡文波。)